杨鹏律师亲办案例
  如何认定职业病以及主张赔付
来源:杨鹏律师
发布时间:2014-01-03
浏览量:1320

如何认定职业病以及主张赔付

 

“一年之计在于春”,当下正是我们广大务工朋友外出寻找工作的一个集中期,同时每位朋友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也是对一个企业的综合自然评价,它不仅包括对企业品牌、企业文化的认同,更重要的是他能给务工者带来多么大的个人发展空间。这些都是每位务工者的个人追求,但是我们不追求的事物并不见得就会远离我们。公司公布了2010年供应商责任进展报告,首度公开承认它的中国供应商员工中有137名工人因污染致健康遭受不利影响。该公司供应商要求工人使用正己烷代替酒精,擦拭手机显示屏,后来工人在生产车间出现四肢麻木、刺痛、晕倒等正己烷中毒现象。到2009年下半年,该公司有数十名工人因接触正己烷中毒入院,相继被当地职业病防治部门评为九级或十级伤残。

公司是国际品牌公司,也是我们广大务工者个人追求并向往的企业,但是它所带来的职业病后果不是我们追求的。今天我们的主题就是“当我们的追求遭遇无奈”

过年期间有位尾号7761的热心听众朋友打电话咨询我们的杨鹏律师,他所遭遇的事情也正是我们今天的话题,事情是这样的:二十多岁的小吴在南方一家知名的电子制造企业打工,他负责喷涂一种金属材料,每天在车间工作十几个小时。小吴说,有的工友干了两三个月就感到“不舒服”辞工了,而他也是频频咳嗽。但是小吴以为自己只是患上了感冒,仗着年轻身体好,硬是“撑”了一年半。去年9月,小吴出现了严重的咳嗽、气喘,并伴有持续性的发烧。随即在当地住院进行治疗,肺部发现稀有重金属元素。 同年11月,小吴被转到了某省级医院。CT检查发现,小吴的肺部全是白色的粉尘颗粒。而医生取小吴肺部组织活检寻找病因,发现在患者的肺泡里有像牛奶一样的乳白色液体。医生将从患者肺部找到的白色粉尘颗粒送到某大学的实验室进行分析检测,检测报告显示,主要成分除了氧化硅和氧化铝外,还有一种重金属元素引起了专家们的注意,那就是“铟”。“铟”是一种稀有金属,是制作液晶显示器和发光二极管的原料,这种元素因为稀少,比黄金还贵,而铟的毒性比铅还强。身处异乡的小吴在今年过节期间回到了老家河南,在他收听到我们的节目后给杨律师拨通了咨询电话,并就自身遭遇向律师提出了几个问题以及如何解决的方案:第一自己这种病情是否属于职业病;第二如何提出职业病的鉴定;第三如果被鉴定为职业病,那么对于职业病单位有什么相应的待遇?我相信,小吴的问题也是我们今天听众朋友所想要知道、了解的。下面就有杨鹏律师给大家讲解,遭遇职业病我们应当如何去面对、去解决。

杨鹏:

    首先我向大家据介绍一下什么是职业病?

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此外,对于小吴的情况是否构成职业病,在我与他详细沟通后分析得出他完全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因为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中所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听到这里大家可能听到有个“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概念,所谓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它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并不是任何病种都可以鉴定为职业病,当然了该目录的范围也是相当宽泛的,极大程度的保护了我们的劳动者合法权益。

另外,既然在得知自己的病情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那么该如何申请呢?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一)职业史、既往史;(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该法既规定了如何提出申请,又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在不予受理规定情形中有个“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他是这样理解的:虽为同一企业但并未担当有害工作岗位,或并未接触到有害物质以及惯常性危害动作。

第三如果被鉴定为职业病,单位应当给予什么相应的待遇?

一旦被鉴定患有职业病,劳动者便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同时法律还规定,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经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治疗费、住院的伙食补助费、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评定伤残等级之后的护理费用等符合规定并经法定程序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如果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可以根据伤残级别获得数额不同的伤残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上述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另外,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虽然国家法律法规对职业病的防范、认定、以及待遇有了详尽的规定,但朋友们在找工作时仍要注意企业的工作种类有无危害,以及如何应对保障自己的最大权益。同时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有知悉其职业病危害,并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的义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执行的,卫生行政部门可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数万元至数十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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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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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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